映象网讯(大象新闻记者 黄向阳 实习生 吴国华 通讯员 李继方 朱晓吾)今年是第41个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是“提振消费信心”。为促进市场经济发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并通过开展系列宣传、咨询、普法、维权等活动,凝聚各方力量,加强消费引导,提升消费品质,实现消费维权协同共治。3月15日上午,汝南县2023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在天中山广场举行,汝南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胡艳红出席启动仪式并致辞,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旦海涛、县政协副主席张立祥、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文明办主任林建民及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了活动。县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赵胜利主持启动仪式。
胡艳红在致辞中要求,消保委成员单位要紧紧围绕“提振消费信心”这一主题,全力关注消费民生,服务发展。要抓主题宣传,进一步营造良好环境,充分运用广播、电视、网络等传媒手段,宣传消费年主题的目的和意义,各成员单位要加大监管力度,切实保证商品和服务的质量,大力宣传消费者维权典型案例,公开披露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切实加强消费者权益的保护。要抓机制创新、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在组委会的统筹部署下,利用多种形式有效的开展好“3.15”活动。要抓投诉处理,进一步维权消费者权益,县消保委及各组成单位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投诉举报案件立查立办,限期办结,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答。
启动仪式上发布了《汝南县2023年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方案》,汝南县2022年度“文明诚信守法经营”诚信企业(商户)表彰名单,并为河南恒美食品有限公司等44家诚信企业(商户)单位代表颁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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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在营商环境优化进程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为营造良好的诚信营商环境,唐河县东王集乡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抓手,着力打造“信用台前”“文明台前”,构建“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信用环境,助力区域内经济跨越式发展。
3月15日上午,汝南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工作人员积极开展了“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3月15日,由开封市示范区党工委宣传部、示范区文明办、开封市市场监管局示范区分局、开封市市场监管局自贸区分局、示范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主办,示范区各级文明单位、开封万达广场协办的2023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宣传活动在万达广场举办。
3月15日,汝南县公安局结合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政办、反诈、食药环等警种在天中山广场开展以“提振消费信心”为主题的群众性宣传活动,旨在提醒广大消费者在日常消费中要增强防范意识,守好自己的“钱袋子”。
今年全国两会,政府工作报告对着力扩大国内需求作出部署,明确“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面对新的消费场景、消费模式,市场监管部门畅通维权渠道、创新监管方式,进一步提升经营者自律意识、消费者维权意识。
3月13日开始,泰康人寿积极响应、落实监管要求,围绕“共筑诚信消费环境 提振金融消费信心”主题,在全国各分支机构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周系列活动。
“大爷您好,我们是固始邮政公司的,今天在您这个社区开展反诈知识宣传活动,主要是想给大家介绍如何防范电信诈骗的相关知识,您看一下这个宣传手册,里面有各类电信诈骗的作案手法和典型案例,可以带回去也给家人邻居们看一看、学一学。”清晨的社区,微风和煦,春意盎然,一阵阵反诈知识宣传正善意地向来往居民传来。
今天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定于每年的3月15日, 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 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 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 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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