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大象新闻记者 黄向阳 实习生 吴国华 通讯员 张魁)2023年3月10日,汝南县人民法院联合汝南县人民检察院,共同前往汝南县宿鸭湖湿地老米庄庄台西南角,查看刑事附带民事被告人井某补栽树木的成活情况。
2022年,井某因犯滥伐林木罪被汝南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随后,汝南县检察院以被告人井某犯滥伐林木造成生态环境损害,损害社会公众利益为由,向汝南县人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审理过程中,经法院调解,井某与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井某自愿补栽树木196棵,苗龄2-3年,苗高3.5米以上,胸径3cm以上,保存率在85%以上,以弥补自己对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汝南县人民法院与汝南县人民检察院一同前往井某植树造林进行生态修复的老米庄进行实地查看,是恢复性司法理念的生动实践。
汝南法院积极推进环境司法理论和制度创新,在审判中坚持恢复性司法理念,探索建立生态修复机制。对有可能采取一定措施恢复原状的,在判决环境破坏者承担赔偿责任的同时,责令其在能力范围内进行恢复原状,并尝试应用补种复林等方式恢复生态环境,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经实地勘验,井某补种的树木数量、规格、种类、成活率均符合要求,因井某的滥伐行为而导致的生态环境损害已经得到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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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村干部,你们可得为我主持公道啊,我家农田面积每年都在减少,这件事必须要给我一个合理的说法。”近日,汝南县梁祝镇徐坡村村民李某朝向村干部大声嚷嚷道。
近日,汝南县梁祝镇召开了2022年度总结表彰大会。
为广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文明理念,促进文明行为养成,提升社会文明程度,近日,新蔡县人民法院以“新时代、新风尚、新生活”为主题开展了2023年“河南省新时代文明实践推动周”活动。
近日,正阳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场诈骗案,但被告当事人为残疾人,行动不便。基于当事人身体状况的特殊性考虑,正阳法院法警队已提前做好安排部署,特地取出应急轮椅供被告人使用,并开启绿色通道,由法警将其护送至庭审现场,帮助当事人顺利参与庭审。
近日,正阳县人民法院印发通报表彰全院办案标兵,1月份办案标兵郑新成、王海兵、贺娟、安笑笑、席林顺五名标兵和2月份办案标兵邹军义、武磊、闵记、李丹、张严五名办案标兵,他们10名法官位列其中分获上述荣誉称号。
近日,新蔡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多措并举,分别对七个派出基层人民法庭的安保工作进行明察暗访,切实抓好“两会”期间法院安保工作。
3月8日下午,汝南县人民法院与河南恒美公司共建法企联谊情,共庆“三八”妇女节。
3月6日下午,汝南县人民法院携手汝南县妇女联合会、县司法局举办模拟法庭活动。
3月6日下午,汝南县人民法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乡镇干部代表走进法院,参观体验法院“一站式”建设成果。
3月6日上午,在第113个“三八”国际妇女节到来之际,汝南县人民法院“法官宣讲团”成员行政审判庭庭长乔玉峰、民一庭庭长张海波、法官助理刘萌荫一行走进河南绿佳车业有限公司,开展“情系女职工,法在你身边”妇女权益保护普法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