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大象新闻记者 黄向阳 实习生 马彬 通讯员 吴梦丽 管鹏飞)近日,新蔡县陈店镇某村村民刘某和王某,两家宅基地相邻,刘某在自家宅基地上建房后,没有出行道路;王某家宅基地未建房子,将空宅基地上种植了油菜,每次刘某出行时,因道路太窄将王某家油菜碾压损坏,且刘某想请求王某能够出让部分宅基地方便出行,双方达不成一致意见,因此发生纠纷。
镇调委会依法受理纠纷后,及时与村调解员对接,由镇村两级人民调解员一同了解事件始末。调解员通过询问当事人、相关知情人以及到现场实地观看的方式全方位的了解案件事实,找到问题的关键点,就争议点制定调解措施,同时,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之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第二百九十一条之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第二百九十六条之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经过当事人的一番析法明理,刘某和王某都认识到了自己在这起矛盾纠纷中做的不对的地方,双方握手言和,避免了矛盾进一步激化。经过调解员多次沟通和耐心讲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
本案得以成功化解,全在于在此次纠纷过程中,调解员秉持公平、公正的原则,让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全方位的了解事件起因经过,客观公正的分析,找出争议点,就争议点分头做双方工作,讲明利害关系,解读相关法律,逐步缩小了矛盾双方的意见分歧,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最终促成了调解协议的达成。在我国农村很多邻里纠纷,实际上都是当事人的积怨,未经过充分沟通,导致矛盾越积越多。从某种意义上说相邻关系是我国农村最为重要的法律关系,不管平时是否经常来往,也不管是否有过矛盾,在一家出现问题需要相邻方配合协商是,相邻一方应该提供方便,本案如不及时处理或者处理不当均有可能促使矛盾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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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西平县司法局召开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县纪委监委第六派驻组组长到会指导,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杨永刚主持会议,局党组班子全体成员参加会议。
2月20日,汝南县司法局宿鸭湖司法所组织辖区内各社区人民调解员进行了集中业务培训。
2月20日,汝南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吕凌云,党组成员、副局长彭二兵和局三级主任科员张卫红等一行3人到留盆司法所调研指导枫桥式司法所创建工作。
春风拂面,万物复苏,当下正是禁种铲毒的关键时刻,为了进一步推动禁种铲毒工作,提高辖区群众的禁毒意识,2月20日上午,新蔡县司法局今是司法所联合街道综治办在辖区内开展禁种铲毒普法宣传活动。
2月17日下午,新蔡县司法局月亮湾司法所召开人民调解员培训会。会上,对2022年人民调解卷宗的上报情况进行通报并指出各村调委会卷宗整理中存在的问题,对人民调解文书规范制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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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蔡县司法局古吕司法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职能,参与基层治理,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促进“三零”平安创建工作扎实开展。近日古吕街道调委会成功调解一起物业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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