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河南广电融媒体记者 冯占华 通讯员 樊浩强)近日,西平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被告王某拖欠女工人原告赵某5000元工资长达两年拒不支付,法院依法适用速裁程序审理,当庭判决王某三日内支付赵某劳务工资5000元。
2020年夏天,西平县某乡60多岁的女工人赵某跟随包工头王某在某建筑工地工作。工作结束后,王某向赵某出具5000元工资欠款凭证,该款经赵某多次催要,王某拒不支付。2022年11月,赵某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受理案件后及时传唤当事人,依法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
西平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合法的劳务关系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赵某跟随王某从事建筑工作,王某向赵某出具的欠款凭证,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双方存在合法有效的劳务关系。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及时、主动履行自己的义务,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
在遇到劳务合同纠纷时,要注意以下几点:第一,提高法律意识,注意及时收集证据。在提供劳务前,一定要注意充分了解雇主的基本情况,并尽量与雇主签订书面的劳务合同,在劳务合同中,注意对雇主的姓名、联系方式及施工要求具体事项进行约定。如未能签订书面劳务合同的,要注意在协商过程中邀请第三人见证或者采取录音录像的形式进行取证。第二,即时结算确认工资。在工作完工时及时结算工资并与用工方进行确认,如用工者出具欠条,要注意在欠条上写明付款人、付款期限、逾期支付利息等事项,落款处签名人要保证是实际用工者本人签名。如用工者拒不结算工资,应及时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举报或投诉。第三,注意依法讨薪。在遇到用工单位拖欠工资时,可先与用工单位或者用工人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果断、及时拿起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切记不可采取过激行为,以免“有理”变“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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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2日,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李新国一行到西平县调研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情况。驻马店市副市长杨大群、西平县委书记李全喜、县长侯公涛、副县长董海建、丁中华以及市县相关部门负责人陪同调研。
为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进一步做好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11月22日下午,西平县二郎范堂小学召开校园食堂安全工作培训会。范堂小学校长冯磊出席会议并讲话,学校教师代表、食堂全体工作人员参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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