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河南广电融媒体记者 冯占华 通讯员 周宇航)为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文明观念,促进文明行为养成,进一步培养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8月1日,西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志愿者开展《驻马店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主题宣传活动。
活动中,西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悬挂条幅、版面宣传、设立咨询台,志愿者们为市民发放《条例》读本、宣传页等方式,对《条例》进行了宣传讲解,并倡导广大群众要从维护公共秩序、文明出行、爱护公共卫生、保护生态环境等多个方面,引导居民群众树立文明观念,积极践行文明规范。本次活动共计发放读本、宣传页150余份,进一步提升了群众对《条例》的知晓率、支持率和参与度。
本次活动的开展,不仅提高了广大市民对《驻马店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知晓度,更增强了市民文明出行、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下一步,西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宣传贯彻好《条例》,以实际行动引领带动更多市民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宣传贯彻文明条例,自觉践行文明行为,为西平县文明城市创建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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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文明城市创建,汝南县文明办于8月1日组织各单位在县城古城大道开展“驻马店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展示活动。汝南县交警大队充分利用开展“驻马店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展示活动这一重要平台和有利契机,结合夏季交通秩序集中整治百日行动,积极发挥主力军和联动宣传的引导作用,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积极参与到“驻马店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展示活动之中,再掀夏季“文明交通,平安出行”宣传新高潮。
为认真贯彻落实《驻马店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集中宣传活动,提升引导全体民辅警文明法治意识,营造共同养成文明行为的良好氛围。8月1日上午,确山县公安局积极组织多警种参加确山县贯彻落实《驻马店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集中宣传月启动仪式。
为进一步规范文明行为,提升文明素质,8月1日上午,新蔡县人民法院在殷实园广场开展《驻马店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活动。
8月1日上午,遂平县举行2022年《驻马店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集中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遂平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史光辉出席启动仪式。
8月1日,正阳县在县城东大街开展宣传活动。正阳县委副书记张鹏、正阳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县长焦中丽、正阳县政协副主席王慧峰、县人大党组成员刘凤民等领导参加了宣传活动。
8月1日上午,由驻马店市委宣传部、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文明办主办,驿城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承办的2022年《驻马店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集中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在驿城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举行。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谢桂良主持仪式并宣布活动启动。驻马店日报社社长赵庆华、驻马店广播电视台台长王宇出席活动。市委宣传部四级调研员鲁道友出席,驿城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区长薛寒致辞。
8月1日,西平县人民法院在柏城大道开展《驻马店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传活动。
8月1日上午,西平县师灵镇开展《条例》集中宣传一条街活动。
8月1日,西平县气象局组织宣传服务队在西平县柏城大道集中宣传点,以“学文明条例、做文明市民、建文明城市”为主题,设立了专题宣传站。
8月1日上午,汝南县汝宁街道在古城大道县委门口开展以“讲文明 树新风 积极践行文明行为条例”为主题的宣传展示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