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大象新闻记者 黄向阳 实习生 韩留收 通讯员 王雪)为提高正阳县居民群众对《驻马店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认识了解,强化居民文明意识,引导居民养成良好的文明行为,提升辖区居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水平,8月1日,正阳县在县城东大街开展宣传活动。正阳县委副书记张鹏、正阳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县长焦中丽、正阳县政协副主席王慧峰、县人大党组成员刘凤民等领导参加了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通过设立宣传咨询台、摆放宣传版面、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讲解等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了《驻马店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张鹏指出,此次宣传充分发挥《驻马店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法律保障作用,引导全民树立文明观念,养成文明行为习惯,提高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意识,进一步提升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和青少年的整体文明程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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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戍边,全家光荣。为扎实做好双拥工作,大力弘扬“拥军优属、拥政爱民”优良传统,切实将党和政府的关心关爱落到实处。
8月1日20时许,刘先生将一面绣有“破案神速、为民解忧”的锦旗送到驻马店市正阳县公安局铜钟派出所所长杨宇的手中,感谢民警快速破案,及时为自己追回被盗电瓶车。
8月1日,汝南县人民法院开展“倡导文明行为,建设幸福美丽汝南”《驻马店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志愿服务活动。
8月1日上午,由驻马店市委宣传部、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文明办主办,驿城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承办的2022年《驻马店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集中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在驿城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举行。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谢桂良主持仪式并宣布活动启动。驻马店日报社社长赵庆华、驻马店广播电视台台长王宇出席活动。市委宣传部四级调研员鲁道友出席,驿城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区长薛寒致辞。
8月1日,西平县人民法院在柏城大道开展《驻马店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传活动。
8月1日上午,西平县师灵镇开展《条例》集中宣传一条街活动。
8月1日,西平县气象局组织宣传服务队在西平县柏城大道集中宣传点,以“学文明条例、做文明市民、建文明城市”为主题,设立了专题宣传站。
8月1日,郑州高新区枫杨办事处以中心广场为宣传点,全面开展加强市区道路机动车停放执法管理宣传活动。
8月1日上午,汝南县汝宁街道在古城大道县委门口开展以“讲文明 树新风 积极践行文明行为条例”为主题的宣传展示活动。
近日,汝南县市场监管局多措并举开展《驻马店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教育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