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大象新闻记者 黄向阳 通讯员 刘偏 王萌)近日,泌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程新青在向福建泉州某学院在校大学生叶某送达不起诉决定书时,叶某激动地说:“检察官叔叔,我在校学习成绩优异,父亲在海上打散工,还要供哥哥上大学,感谢检察机关给我了一次继续上学的机会,谢谢您,河南检察官。”
被不起诉人叶某的话引起了检察官程新青的深思,“我们办的不是案子,是他人的人生”,“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司法理念再次萦绕心头。
据了解,被不起诉人叶某某、许某某、张某某均系福建泉州、厦门在校大学生。2020年5月,大一实习期间,为了给父母减轻经济负担,勤工俭学,应聘到福建漳州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负责销售、推广网络赌博软件及售后服务业务。在公司干了两个月,张某某领到五六月份工资2341元和3000元;叶某某领到五六月份工资2341元和4000元;许某某领到五六月份工资2371元和2900元。
2020年7月份,福建漳州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涉嫌网络赌博案,被河南省泌阳县公安局立案查处,叶某某、许某某、张某某因涉嫌开设赌场犯罪,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说明情况,认罪认罚,被公安机关依法取保候审。
案件移送泌阳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承办此案的检察官程新青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叶某某、许某某、张某某均系在校大学生,初犯、从犯,在本案中主观恶性较小,投案自首,认罪认罚,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司法政策,该三名在校大学生符合相对不起诉条件。这些在校大学生,心智尚未成熟,缺乏社会阅历,暑假为了找工作,误入歧途,对其从宽处罚,有助于其回归社会,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程新青检察官将此案提交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后,大家一致认为如果将这三名在校大学生起诉判处刑罚,被贴上犯罪标签,他们将无法继续完成学业,对其本人、对其家庭都是沉重的打击,对社会也是一种不稳定因素。检察官对这三名在校大学生的在校表现和家庭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后,泌阳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涉嫌开设赌场罪的叶某某、许某某、张某某三名在校大学生作出了相对不起诉决定。
2022年6月30日,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泌阳检察官来到三名大学生所在的福建某高校送达了不起诉决定书,并对她们进行了释法说理和法治宣传教育。
泌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燕说:“党中央确立的“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体现了人权保障和程序公正精神,符合新时代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求,对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参与社会治理意义重大。这个案件的办理,既体现了司法的权威,也彰显了法律的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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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4日上午,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检察院警示教育科科长张小利应濮阳市保险协会的邀请,给市保险协会全体员工讲授了一次主题为“珍惜工作岗位 远离职务犯罪”的线上警示教育课。
为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引导未成年人学法、知法、遵法、守法意识,7月1日,清丰县人民检察院未检干警走进凤鸣路小学,给同学们上了一堂生动活泼而又意义深刻的法治教育课。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1周年,激励引导全院党员干警坚守初心使命,传承红色基因,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加强自身建设,以更担当、更务实举措推动清丰检察工作发展,着力营造建党101周年的浓厚氛围,6月30日,清丰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斌结合党的创新理论、党章党史、党情国情省情市情县情、政策法规,以《牢记党员身份 建功伟大时代》为题,为全体检察干警讲了一堂入脑入心的专题党课。
6月30日,清丰县人民检察院在院党建教育基地开展以“永远跟党走”为主题的重温入党誓词活动。
6月30日晚上,范县人民检察院五楼会议室不时响起阵阵掌声,一场主题为“党徽耀光彩”的演讲比赛在这里上演。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刘庆斌,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刘志平,党组成员、第一检察部副主任吴春奎等院领导应邀出席并担任评委,全体检察干警观看比赛。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1周年,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落细,增强干警履职担当能力,7月1日,范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于爱江以“坚定理想信念 争做新时代优秀检察干警”为主题,为全体干警上党课。
7月1日上午,泌阳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庆七一颂党恩”演讲比赛暨“七一”表彰大会,该院班子成员、专委、派驻纪检组、全体干警及书记员参加。
6月30日,濮阳县检察院开展庆“七一”主题党日活动。
为进一步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充分体现党组织对老党员、困难党员的关心和爱护,6月30日,洛阳市偃师区人民检察院开展“七一”慰问活动。
为进一步增强学生预防校园暴力的意识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学会自我保护,创新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模式,汝阳县人民检察院持续开展送法进校园系列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