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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平警方查处一起非法运输销售烟花爆竹案件

2022-01-17 14:36:45  来源:映象网

映象网讯(大象新闻记者 黄向阳 见习记者 冯占华 通讯员 刘真)近日,西平县公安局柏亭派出所查处一起非法运输销售烟花爆竹案件,当场查获烟花爆竹25箱,消除了安全隐患。

1月14日,西平县公安局柏亭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得到线索:有人非法运输买卖烟花爆竹。随后,柏亭派出所立即组织警力进行排查,民警发现嫌疑车辆踪迹后,一路追至西漯公路附近。当天上午10时许,民警找到嫌疑车辆后,看到另外一辆车靠近嫌疑车辆,两辆车上的人员进行货物倒装交易。民警迅速出击,当场控制双方违法人员,查获烟花爆竹25箱,装满了整整一辆面包车。如果发生意外,后果不堪设想。

目前,西平警方对违法人员姜某和王某分别处以行政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 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或者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西平警方提醒:烟花爆竹属于危险品,需要由专门的危险品运输车进行运输,且车上要有明显的危险品标志,同时驾驶员要有危化品运输资格证才可上路。希望经营者在运输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时,一定要办理相关资质,并使用专业车辆运输,千万不可抱有侥幸心理使用民用车辆运输,一旦发生危险,悔之晚矣。

(映象网驻马店新闻热线:0396—3599908,投稿邮箱yxwzmdpd@163.com。映象网“大象陪办”电话18003719699)

文章关键词:西平县,公安局,柏亭派出所 责编:王庆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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