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记者 黄向阳 见习记者 冯占华 通讯员 樊浩强 朱可萱)近日,西平县人民法院五沟营法庭调解一起涉企业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被告王某当场支付原告北京某公司货款50000元。
据悉,2017年5月15日,北京某公司与被告签订一份购销合同,北京某公司按照约定通过物流将货物送至被告仓库,经过三年催要,被告既不履行还款责任,也不承认收到货物。无奈之下,原告北京某公司于2021年2月15日向西平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为缩短诉讼时间,减少外地企业往返奔波之累,承办法官在审理该案时,通过庭前、庭中、庭后加强诉讼调解,拉长司法审判的服务“链条”,引导被告王某树立诚信意识、规则意识和契约意识。
庭审中,承办法官把握矛盾焦点,耐心细致地讲述其中利害关系,最终,被告王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至此,这起时间跨度较长的合同纠纷案件当庭成功调解,被告王某对于未支付的货款也当场付清,案结事了。
西平县人民法院对涉企案件快审快结,积极融入营商环境建设大局,为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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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是市场经济的重要主体,营商环境则是市场经济的培育之土。近年来,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法院持续发挥职能作用,积极主动作为,不断提升审判执行质效,及时兑现企业的胜诉权,着力推动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取得新成效,以司法服务高质量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
4月13日上午,西平县第二小学举行了教学课改标兵示范课展示活动。
2021年4月15日是第六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进一步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法治意识,筑牢维护国家安全的人民防线,西平县司法局在西平县柏城大道开展以“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庆祝建党100周年”为主题的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
4月15日,西平县人民法院组织干警积极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
2021年4月15日上午,新乡市凤泉区人大副主任高运志、法工委主任窦巧玲、人大办公室主任朱显峰等一行,到新乡市凤泉区人民法院专题调研执行工作。
4月14日,西平县司法局组织全体人员,集中观看《平安中国之守护者》,认真学习全国政法英模先进事迹,从中汲取干事创业的奋进力量。
近期,西平县人和乡花牛陈村党支部积极响应号召,主动开展“学党史为民办实事”的党史学习教育。
4月15日,西平县应急管理局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在会议室举行应急管理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读书班活动。
4月14日上午,西平县杨庄乡政府组织乡机关干部、仪北村干部、仪封小学师生等100余人,开展“缅怀革命先烈 牢记初心使命”主题活动,追忆革命精神,传承红色基因。
4月13日下午,长葛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婷到大周镇企业进行走访调研,大周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谷军岭陪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