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记者 黄向阳 实习生 吴国华 通讯员 郭旗)汝南县人民法院竭力维护申请人企业的正当权益,在执行中注重举措精准简约,力求高效执结到位,确保企业正常经营发展,为优化营商环境作出积极贡献。
11月9日,汝南县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给该院送来“执行有力,确保汝南良好营商环境”的锦旗,对该院执行局表示衷心感谢。该公司董事长高度赞赏执行干警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快速执行到位,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王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19年12月,经汝南县人民法院判决:王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房款142844.19元,并从2015年12月17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该款利息至该款还清之日止。
判决生效后,王某未按判决确定的还款义务履行,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10日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相继向王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并第一时间查封了王某名下的房产一处。但王某称所购该公司房屋存在瑕疵,以此为由迟迟不见动静。
经了解,申请人企业在汝南一直按章纳税,信誉良好,但目前资金周转困难陷入困境。而王某系某单位公职人员,为快速执结此案,执行法官采取攻心为主,多次到该单位向其主管领导通报了王某拒执情况,拟对其采取的多项强制措施,要求协助督促王某履行判决义务。11月8日,王某在单位领导陪同下,将执行款本息144423元及诉讼费一并汇入汝南县人民法院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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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特地从广州赶回来处理这个事,钱已经准备好了,等会清点一下东西没问题的话就把钱付给他们,既然过不到一起,就没必要闹那么僵,好聚好散吧。”被执行人张某说道。最终历经两个小时,被执行人张某将清点的物品装上了车,申请人王某也如数领到了判决的10万元彩礼款。
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12月10日10时至2020年12月1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对:朱杜鹃名下的位于郑东新区正光路22号3号楼10层1012号、1013号、1014号、1015号、1016号房屋一套进行公开拍卖活动。
面对重担,她没有退缩,更无一句怨言,用掷地有声地回答来诠释一名共产党员的信念——这就是禹州市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李俊红。
11月7日上午,襄城县人民法院组织开展“健步走”活动,为进一步打好审判、执行质效收官之战凝心蓄力。
“诉讼费是按什么比例收的?”“诉前调解案件需要交诉讼费吗?”“调解书有法律效力吗?”11月9日上午,南阳市西峡法院举办“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数十名党员干部和群众代表零距离感受法院文化和阳光司法,满足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为帮助建筑企业健康有序发展,11月7日,南阳市西峡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陈永江带领法官利用周六休息时间到西峡县第二建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送法进企业”普法宣传活动,50余名集团机关职工参加讲座。
11月4日,通许县人民法院在准备对被执行人蔡某采取拘留的强制执行惩戒时,蔡某认识到拒不履行判决的严重后果,赶忙联系家人送来了执行款,履行全部判决义务,案结执结。
在鄢陵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下,一起涉恶案件被执行人徐某之子来到法院,将徐某剩余罚金10万余元全部履行完毕,随后执行干警前往被执行人徐某居住地解除查封的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