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记者 黄向阳 实习生 吴国华 通讯员 郭旗)6月23日,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在汝南县法院快速执结,申请人朱某的胜诉权益得以足额兑现。
2019年3月,王某佣朱某到驻马店市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包的建筑工地做木工。一天,朱某在工作时,从二楼摔下,致使胸部及骨盆骨折,治疗出院后朱某多次与王某、驻马店市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协商赔偿事宜未果。后经汝南县人民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王某于2020年1月23日前赔偿朱某3万元,于2020年2月7日前赔偿3万元,于2020年4月30日前赔偿4万元,王某最后一笔支付可以逾期15天,如果未按照约定时间支付赔偿款,王某自愿按照15万元向朱某进行赔偿。驻马店市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协议达成后,王某仅向朱某支付3万元,朱某无奈之余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立案执行后,执行法官通过邮政专递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被执行人驻马店市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收到执行法官邮寄的执行通知文书后,高度配合,立即筹齐12万元赔偿款项,主动与办案法官联系,将该款顺利汇入人民法院案款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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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9日,河南省卫辉市人民法院孙杏村法庭的法官调解了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被告当场将彩礼返还给了原告。
“法院的同志,我在路口看见李某了。我拿着望远镜确认过了,就是她没错。为了不打草惊蛇,我现在远远地盯着她呢,你们赶快来吧。”6月20日7时多,河南省安阳市龙安区法院执行法警接到申请人姬某的电话,火速集结赶到姬某所指地点,将李某拘传至法院。经过努力,李某履行了全部义务。
夏至之后,淅淅沥沥的小雨总不肯停歇,雨幕下的法院里,路人行色匆匆。而此时的当事人阮某却分外的神清气爽,他是特意来感谢息县人民法院调解员涂善喜的,他与吴某持续几年的拉锯战在三天之内便得到解决,心里不知道有多高兴……
6月18日,新乡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王某采取强制搬离措施。
近日,个体工商户高某来到新蔡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办理了相关手续,领取了23710元的执行款后激动的握着执行法官的手,感激地说道:“店里生意一直不景气,今天法院帮我要回了执行款,真是解决了我的燃眉之急,太感谢你们了”。
6月22日下午,省委第四巡视组组长唐飞一行来到汝南县老君庙镇小方村督导调研脱贫攻坚工作,老君庙镇党委书记宋应选,镇长王华陪同。
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营造良好执行氛围,6月22日,河南省邓州市人民法院按照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统一部署,开展“端午执行风暴”强制集中执行活动。
河南省滑县人民法院在一起罚金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齐某的车辆久寻不见,无法扣押到位,干警们不气馁、不放弃,经多方查找终于将车辆扣押到位,迫使被执行人履行了义务。
在端午节即将来临之际,襄城县人民法院到山头店镇敬老院开展看望敬老院孤寡老人志愿活动。
2019年12月,李某在胡某不知情的情况下领取执行款5万元,胡某多次索要无果,遂以不当得利将李某诉致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法院委派诉前调解工作室对案件进行调解。